服务承诺
2008年12月1日起,兴马郑重承诺:当天件产品:(客观因素除外)当天未送到运费全免!
上海当天件时效准时送达保证及免责条款
若出现送件延误(即托运快件投递时间超过本公司就选定的服务及地点所承诺的服务时限,除非本规则另有说明),该条款适用以下限制:
1)本条款仅适用于选择本公司时效产品上海当天件服务的客户。
2)若本公司发生送件延误,运费付款方必须将送件延误情况通知本公司,并根据下列条件办理延误抵免申请,才享有抵免资格。若不遵守以下条件,则无权享受抵免,且无法在任何诉讼中就本公司送件延误获得赔偿:
a:就送件延误提出抵免申请,须在贵方自交寄快件之日起十日内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电话申请即可。如超出时限,将不再享受抵免或退费的资格。
b:送件延误申请必须列明托寄物的运单单号、托寄物重量、寄件日期和收件人的名称、地址。
3)贵方通知本公司后,若本公司向贵方提供以下凭证,则应视为未发生送件延误情况:
a:按时送件证明,包含送件日期及时间以及收件签收人的姓名;
b:送件信息除外,说明送件延误是由《免责条款》中描述的情况所致。
4)所有客户均可选择退还运费、免费寄一票相同金额(或低于此票运费金额)的快件的之一形式。
5)本条款只限第一次派送时有效,如果第一次派送时收方客户处无人签收或拒收,再一次派送时则不受此保证。
6)本条款只适用于付款人支付的运费,不适用于税金及包括附加业务费用在内的其它费用。
7)所有客户须遵循本公司运单背面的兴马快递《快件运单契约条款》。
时效产品准时送达免责条款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本公司不承担延误送达责任:
1) 凡因本公司无法控制之原因造成贵方所托运快件的延误,其中包括不可抗力事件、空难、天气、机械故障、公敌行为、战争、罢工、动乱、政府行为、海关或者国家检疫部门的行为等原因,本公司不负责任。
2) 客户提供的收件地址不详、地址错误、无具体收件人或联系电话错误而导致派送延误的快件。
3) 第一次派送时无人签收或者拒绝签收的快件。
4) 托寄后由于客户自身原因提出更改运单付款方式、收件地址或更改派送方式的快件。
5) 因寄件客户虚报或故意隐瞒托寄物内容(禁寄品)而导致安检查验、查扣的快件。
6) 客户要求退回的快件(产生运费的除外)或快件中含有危险性物品的快件。
7) 自取件服务、等通知派送服务的快件和回单快件。